10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詳細介紹《湛江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制定過程、主要內容和主要解決的問題。記者從會上獲悉,《條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實施,將有助于提升我市物業管理的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于營造和諧宜居的社區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回應民眾關切,以立法良方破解基層治理難題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業主自治意識的增強,人民群眾對物業管理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物業管理領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解決我市物業管理中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推動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結合我市實際,有必要對我市物業管理活動作出更加具體的規定,以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保障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按照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組織開展《條例》的制定工作。《條例》制定得到了省人大、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2025年8月29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條例草案,2025年10月11日,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了《條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業主自治有章可循,物業服務有法可依
為加強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領導,構建黨建引領住宅小區治理體系,《條例》第三條明確物業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堅持黨建引領、政府指導、協商共建、科技支撐的工作原則,建立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多方主體共同參與的住宅小區治理體系。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規定黨組織推薦、鼓勵和支持黨員業主成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物業管理委員會成員。
條例明確了政府及部門職責。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為落實責任,《條例》第五條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協同共治機制。第六條明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管理責任。
為明確業主共有資金的權屬,規范共有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列舉了應當納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進行管理的情形,第十二條明確了共有資金賬戶實行專戶管理。
為保障業主投票權,確保業主意思的真實性和代表性,回應實踐中委托投票存在的規范需求,《條例》第十八條確定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投票的方式表決,電子投票應當在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的電子投票平臺進行。業主委托他人投票的,每一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數量不超過三人。
為明確業主小組的組成,提高業主的代表性和議事效率,《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業主小組的組成、職責和議事規則。
為推動業主委員會成立,保障業主自治權,《條例》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組建、職責、解散、組成及會議等內容。
為保障業主知情權和監督權,提高業主參與自治的積極性,有效提升我市物業服務水平和質量,《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公示的信息。
為更好地滿足廣大業主多樣化生活服務需求,《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符合條件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根據業主委托開展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等定制化和個性化特約服務。
為加強物業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各類電動車輛的停放、充電和進入禁止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