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向湛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稱,吳川市東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人防部門批準,擅自把財富名門小區人防地下室劃為車位占為己有多年,出租謀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及相關規定。為確保業主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維護業主權益,要求開發商停止出租行為并退還租金。
吳川市政府答復如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一章、第五條 國家對人民防空設施建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國家鼓勵、支持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人防地下室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時可按有償使用的原則開發利用,收益歸投資者所有;戰時必須服從防空需要,統一調配使用,人防工程“誰投資、誰管理、誰使用、誰受益”。因此,吳川市東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財富名門人防工程平時有使用權和管理權,可以按有償使用的原則開發利用人防工程。
二、經核查,吳川市東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富名門項目人防地下室2024年已取得《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在使用過程中,2025年5月、9月經市國動辦派員到現場檢查,2025年6月9日已發出一次《人防工程整改通知書》,目前,再次發出書面《人防工程整改通知書》并送達,責令吳川市東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財富名門項目人防地下室進行整改修復或恢復原狀,吳川市發展和改革局將持續跟進整改情況,吳川市東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整改完畢后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重新申請辦理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
三、關于退還租金問題建議按合同約定協商處理,協商不下,可走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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