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育政策的調整,大于35歲即高齡的孕婦在短期內勢必增多,高齡生育對母親和胎兒的風險明顯上升。
為保障保護母嬰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準爸準媽們要積極學習掌握母嬰保健和優生優育知識,共同擔負起優生優育的責任,為孕產婦的健康管理和順利產下健康寶寶做好準備。
婚/孕前保健的好處
1、了解雙方健康情況,有助于婚后夫婦之間的相互關心、體貼。如女方有心臟病,需節制性生活、減少勞動量,有些心臟病甚至不宜生育,這時男方應主動做好避孕工作,并多承擔一些家務勞動。
2、有利于發現早期無癥狀的疾病,如傳染性肝炎、開放性結核,可及早治療,以免影響本人、對方或下一代的健康。
3、可以發現遺傳性疾病,阻斷遺傳病的延續,避免缺陷兒出生,有利于促進優生。
4、若發現一方有生理性缺陷,如男方患尿道下裂或女方患處女膜閉鎖等,可以婚/孕前先做手術矯治,甚至有些先天性畸形如先天性無陰道,手術治療后雖不能生育,但可以有正常的性生活。
5、婚/孕前醫學檢查的同時還可以得到衛生指導、衛生咨詢,包括優生知識、避孕知識、性知識咨詢,并幫助青年選擇合適的婚期、制定生育計劃、選擇最佳受孕時機,避免計劃外妊娠和不必要的人工流產,對保障家庭幸福和子孫后代的健康、提高人口素質起到一定作用。
6、孕前保健與婚前保健的區別:孕前保健更關注于母親和胎兒的健康(如指導孕前服用葉酸,孕前TORCH檢查等),而婚前保健涵蓋范圍更廣,包括男女健康狀況、新婚性生活指導、避孕以及是否適宜婚育等。
產前診斷
產前診斷是指對胎兒嚴重或致死性先天缺陷和遺傳性疾病進行的診斷,包括相應的篩查。提供產前診斷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需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審批許可,并接受衛生計生行政與衛生監督部門的法律監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孕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產前診斷:
1、羊水過多或者過少;
2、胎兒發育異常或者胎兒有可疑畸形;
3、孕早期時接觸過可能導致胎兒先天缺陷的物質;
4、有遺傳病家族史或者曾經分娩過先天性嚴重缺陷嬰兒;
5、曾經有2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流產、死胎或新生兒死亡;
6、預產期年齡超過35周歲;
7、篩查結果異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