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景的國企“破罐破摔”現象凸顯,廉江市開發總公司處置國有資產疑點重重
近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宗訴訟,揭開了廉江市開發總公司違規賤賣國有資產的黑幕:該公司價值達500多萬元的多處國有房產被以60多萬元總價賤賣(注:至今仍有25萬實際并未到帳),事先既未經評估,更未公開招標競拍,受賣人除了當地的一名知名商人外,還有該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分國有房產甚至是在法院查封期間被違規賤賣。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廉江市國資公司負責人表示,這起事件明顯與國有資產處置的相關規定相悖,稱他們將開班子會研究如何處理此事。
罔顧規定擅自變賣
該起違規賤賣國資事件是在一宗與廉江市開發總公司有關的債務訴訟中被揭發的。廉江市開發總公司被指從2003年1月起,先后違規轉讓位于廉江市建設大道18號綜合樓的一、二樓三處房產,總面積為657平方米,其中357.18平方米為位于鬧市路段的商鋪。轉讓價格總價為60多萬元(二樓轉讓面積299.92平方米,轉讓價12萬元;一樓轉讓面積357.18平方米,轉讓價格51萬元)。而評估公司依法評估的結果顯示:這三處房產總值達500多萬元。
這宗國有房產轉讓事件之所以在當地引起關注,并不僅來自轉讓價格與評估總值的巨大反差,更來自轉讓過程與國有資產處置相關規定的明顯相悖:按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資拍賣、轉讓前應進行資產評估;按國資委、財政部《國有資產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而這一系列行為并未在法定交易機構公開招標拍賣。在相涉的訴訟中調查顯示,該起轉讓并未發現事前評估及公開招標拍賣的任何記錄,房管部門也因此未予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記者在向廉江市國資公司查詢此事時被告知,國家以及各級政府都有法規對國有資產的拍賣、轉讓等處置行為做嚴格規范,比如《企業國有資產法》、《廉江市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無論按哪一個規定,事先未經評估、公開招標拍賣的國有產權轉讓行為都屬違法、違規、無效,但這起轉讓事件發生已有數年之久,他們需要時間調查。
幾經周折,記者看到了廉江市國有資產公司于2002年對廉江市開發總公司請示轉讓這三起國有房產的批復,上面明確要求:“進行公開競價有償轉讓,資產轉讓費用于繳交職工養老保險金、經濟補償金、工資等。并按有關規定作帳務處理”。
穿插多起離譜事件
原廉江市開發總公司的一名職工稱,該公司的六間商鋪于2003年轉讓時,同一路段橫巷中的更差位置、面積相仿的鋪面,市場成交價達每間25-27萬元,但該公司位于鬧市區的六間商鋪卻僅以總價35萬元轉讓。
這么便宜的房產轉讓,非但沒有向社會公開招標拍賣,連該公司的內部員工也難“分一杯羹”。按該公司的售房合同顯示,買下房子的包括該公司的一位領導成員和另一名在當地頗有知名度的商人。
讓職工覺得更離譜的是,即便是以35萬元低價轉讓出的六間旺鋪,該公司也是于2003年收到10萬元轉讓訂金款后,就再無下文,余下的25萬元至今無人過問。旺鋪的受讓人卻占有了鋪面,每間鋪面月入租金數千元,一收就是8年。
連當地的多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詫異,因為在該公司數年前所轉讓的多起國有房產中,居然有兩起是在法院查封期內轉讓的。
“賣光后連人都找不到!”
日前,廉江市國有資產公司董事長梁樹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廉江市開發總公司當時有10多名干部職工,后來因種種原因陷入困境,現在鮮有經營行為。上級接到對廉江市開發總公司當年轉讓資產中涉嫌違規行為的投訴后,連該公司總經理的人影都找不到,“工資照樣領,打電話卻不接!”這種經營不景的國企“破罐破摔”的現象讓人慨嘆。
廉江開發總公司的辦公場地就在廉江建設大道18號綜合樓二樓西邊,共有四間房。記者近日來到該公司時發現,辦公室的鐵門及門鎖均已銹跡斑斑,門上墻上掛滿了蜘蛛網,“這辦公室的門已好幾年沒人來開過了!”附近一居民說。
“不說你們(記者),這些年來就是連我們也無法找到他(指廉江開發總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已好幾年沒人上班了!”梁董事長說,那時(2003年前)國有資產的使用(處置)還不是很規范,“當時他們(開發總公司)有沒評估、竟拍,我們不是很清楚!從目前的情況看,這些轉讓事件明顯與國有資產處置的相關規定相悖” 梁董事長表示,他們將開班子會研究如何調查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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