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湛江市繼續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有關問題的復函》(粵交費函【2014】2417號)的批復,我市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依法繼續試行通行費年票制。凡在3月31日前繳交本年度年票且符合優惠條件的車輛享受優惠,從4月1日開始,將在湛江市境內各普通公路收費站查驗年票。逾期繳納年票的,將根據《湛江市路橋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收取滯納金。敬請各位車主(特別是2012年后購買新車的車主)自覺到我局設立的征費點繳費。
湛江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