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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如何辦理臨時乘機身份證明?
市民王小姐:國慶即將到來,很多旅客會外出旅游。我想問下,假如坐飛機前,發現自己的身份證不見了,那怎么辦理臨時乘機身份證明?
回復:記者從湛江機場獲悉,旅客臨時乘機身份證明由機場公安局辦理。如果旅客已購買了湛江機場國內出港航班機票,因被盜、被搶、遺失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出行時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所攜帶身份證件過期、破損等情形,旅客可到湛江機場公安分局辦證室申請辦理《臨時乘機證明》,持此證明可繼續您的行程,并在有效期內適用于國內其他機場。湛江機場公安分局位于候機樓北側(約500米)。
根據法律規定,《臨時乘機證明》僅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含現役軍人及港澳臺同胞)旅客乘坐國內民航飛機時作為乘機身份證明使用,不適于其它用途。當旅客需要申請《臨時乘機證明》時,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證件,如戶口本、駕駛證、社保卡、暫住證、工作證、介紹信,或過期的身份證、護照、《臨時身份證明》等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經機場公安核實后給予辦理。
旅客的居民身份證在戶籍所在地以外被盜或丟失的,可憑發案、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應貼有本人近期相片,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碼、有效日期,并在相片下方加蓋戶籍專用公章)辦理。年齡已高的旅客(70歲以上),憑接待單位、本人原工作單位或子女、配偶工作單位(上述單位必須是明顯可以認定的縣、團級(含)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