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伎倆五:利用個別院校招生不規范誤導考生】
一些生源較差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和高職院校存在虛假宣傳、惡意競爭等問題。受利益驅動,一些社會中介人員甚至教師在志愿填報期間引導考生將這些民辦院校或高職院校作為首選志愿或唯一志愿;一些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掛靠高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辦學,甚至搞“體制外招生”,招收所謂“跟讀生”、“專本套讀”,亂發錄取通知書。
【民警支招】
●考生和家長在填報志愿時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最好通過權威部門查詢學校辦學資格、辦學方式等信息后,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謹慎作出選擇。
●各省級招辦要向被民辦學校本科層次錄取的考生出具《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考生只有在同時收到由錄取院校寄出的信息確認表和錄取通知書,才能確認是否被正式錄取。
【伎倆六:利用招生錄取信息進行詐騙】
非法招生中介和騙子對考生和家長稱自己與高校或招生部門關系很“鐵”,甚至冒充有關工作人員,以“幫忙”為由獲取考生的考生號和密碼等信息,然后利用農村及偏遠地方考生信息渠道不通暢等帶來的“時間差”,趕在考生之前獲取錄取信息,然后稱“已幫忙搞定”而索要“活動經費”。
【民警支招】
●考生和家長利用考試院公布的查詢方式就可及時查詢到錄取狀態,完全能夠弄清自己的投檔軌跡。廣大考生不要將考生號、密碼等信息輕易提供給他人,以免上當受騙。
【伎倆七:吹噓內部指標“點錄”】
一些騙子對考生家長吹噓可以搞到定向或“點錄”招生計劃,只要考生家長出所謂的定向費或點錄費就可以降分錄取。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偽造印信證件和錄取通知書,謊稱掌握“內部指標”“機動計劃”等,讓家長“先付定金后入學”,或者謊稱學校要繳納“贊助費”、“學位費”等費用,騙取錢財后馬上逃之夭夭。
【民警支招】
●所有高校的高考招生計劃在高考前已經向社會公布,不會存在額外的“內部指標”或者“計劃外指標”,只要有人以這些借口收取費用,肯定就是騙局。
●教育部三申五令嚴禁高校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所謂繳納“贊助費”、“學位費”等費用的提前收費行為肯定是騙人騙錢。
【伎倆八:寄假通知書騙取學雜費】
一些考生在收到郵局寄來的《錄取通知書》后,按照相關指示將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存入指定的銀行賬號,后來才發現是騙子通過偽造《錄取通知書》騙取學雜費。
【民警支招】
●考生和家長收到錄取通知書時后不要急于匯款,應先登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或到縣(市、區)招生部門查詢自己的錄取信息,確定相關信息與通知書一致,最好再與錄取高校取得聯系后再匯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