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據湛江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二屆市委第七輪巡察反饋工作已全部完成。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帶隊反饋巡察情況,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于巡視巡察整改有關部署,對被巡察黨組織加強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提出具體要求。市委各巡察組以“一對一”形式分別向20個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現的問題,并向其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
反饋指出,有的單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存在差距,主責主業工作推進不到位;有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夠有力,作風建設不夠扎實;有的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偏差,黨建工作和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有的對上輪巡察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巡察成果運用有待加強。
反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研究部署、推動協調、跟蹤問效;其他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推動分管范圍內巡察整改見行見效。
反饋強調,被巡察黨組織要堅持標本兼治、注重成果運用,把巡察整改與黨的建設、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等工作結合起來,在落實“百千萬工程”“四個抓”“六個湛江”等重點工作中擔當作為,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巡察期間,市委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等有關方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