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章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涉虛擬幣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2024年6月,被告人陳某某等4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線為了轉移犯罪資金的情況下,在境外賬戶購買虛擬幣后轉入上線的虛擬幣賬戶作為保證金(簡稱“上押”),接著上線在聊天軟件組建群聊,將陳某某等人拉進該群,由陳某某提供孫某某的銀行賬戶幫助上線接收被害人被詐騙款項15000元。收取贓款后,上線在境外賬戶將陳某某等人上押的虛擬幣抵扣贓款后,退回334個虛擬幣到陳某某的境外賬戶作為傭金。
麻章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經承辦檢察官釋法說理,陳某某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退賠并獲得被害人的諒解。該院經審查認為,陳某某以購買虛擬幣上押給上線,并提供銀行卡接收上線贓款的方式幫助上線轉移詐騙贓款,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25年6月24日對陳某某提起公訴。
麻章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兩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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