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高院發布一批“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其中通報一起“王某某破壞軍婚案”。
2024年3月,現役軍人黎某某(男)與程某某(女)登記結婚。王某某在明知程某某已經結婚且系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仍與程某某在租住地保持同居關系。2024年5月,程某某在王某某陪同下到醫院檢查發現懷孕,遂離開租住地,但二人仍在微信保持曖昧聯系。程某某因擔心被丈夫黎某某發現而選擇終止妊娠。
黎某某發現程某某與王某某的微信曖昧聊天記錄后報案。后王某某被抓獲歸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壞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程某某系現役軍人配偶而仍與之同居并致其懷孕,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軍婚罪。被告人王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壞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