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支招
游客要選擇“透明團”
質監所相關人士提醒市民,如果要在網上購買旅游產品,游客應查看旅行社的資質并核實。根據相關規定,旅行社以互聯網形式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其網站首頁應當載明旅行社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許可證編號和業務經營范圍。游客要選擇“透明團”。
如果購買旅游產品,包括通過網絡購買,游客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約定住宿、車輛、餐食等標準,載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每次最長停留時間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購物時,消費者應要求商家開具發票,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并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
根據《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規定,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擅自違反合同約定增加購物次數、延長停留時間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得記住市場上沒有免費午餐,克服占便宜、單純追求低價的僥幸心理,應當將旅游產品的品質、旅游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徐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