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省兩會期間,人口出生率問題同樣成為關注焦點,代表委員們紛紛為如何完善生育支持體系、提高人口出生率“支招”。
加快出臺鼓勵生育政策
“當前,我國總人口持續負增長,生育率持續下降,生育養育的高成本進一步抑制了年輕人的結婚意愿和生育意愿。”省政協委員、民革湛江市委會主委、湛江市政協副主席孫省利說,雖然各省市相繼出臺優化生育政策,但政策整體效能與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目標尚不適應。目前,我國生育支持政策更多側重于支持“生”,在支持“育”方面尚顯不足。
孫省利表示,我國未來的生育政策需要更加靈活和多樣化,創造一個鼓勵生育、支持育兒的環境,解決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的困境。
首先是加強鼓勵生育政策宣傳引導,解決“不想生”的問題,制定契合我市的全方位鼓勵生育方案,制訂財政、教育、住房、就業、保險等支持措施,健全生育政策配套支持體系,加大婦幼保健、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供給和保障力度,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提振人民群眾生育意愿。
其次,要加大生育物質保障力度,強化住房、教育等政策支持。強化住房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的支持力度,在保障型、租賃型和公租房配置中照顧多子女家庭;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探索多孩家庭教育補貼政策,減輕子女教育成本。同時,要強化就業、經濟政策支持。為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提供工作便利,幫助職工解決育兒困難;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學校、社區、群團組織等開展寒暑假托管服務;出臺具有指導性意義的促進女性公平就業激勵政策,給予錄用一定比例的女職工所在企業以及多孩生育率高的企業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實行家庭稅收減免。
“還應優化生育服務質量,完善生育系列配套政策,加快構建普惠性托育服務和社會支持體系,解決家庭生育養育教育子女的后顧之憂,釋放生育潛能。”孫省利建議說。
優化生育假期結構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與人口結構的深刻變化,當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部分假期結構已逐漸顯現出不合理之處,難以滿足新時代家庭發展的多元化需求。”省人大代表金嘉欣說。
她指出,當前,非獨生子女家庭在護理假方面的缺失顯得尤為突出。在當前社會老齡化日益加劇的背景下,非獨生子女同樣承擔著照顧年邁父母的重任。然而,現行條例中僅對獨生子女提供了護理假,卻未將非獨生子女納入考慮范疇。“建議延長獨生子女護理假并增設非獨生子女護理假,在政策制定時可考慮將非獨生子女護理假給予實際照顧人而非全員享有,或根據護理時間進行假期分配。”
其次,當前我省男性陪產假時長過短,與產婦實際需要的照顧周期存在較大差距,難以充分履行家庭責任。“希望進一步延長男職工的陪產假時間,這不僅利于父職親子關系的培養,也在一定程度上減緩社會對育齡期女性職工的就業性別歧視。”金嘉欣說,同時,建議將育兒假的適用年齡延展至六周歲。
她指出,優化生育假期結構是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可適當合理分擔企業成本,激勵企業落實生育假期調整,為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增加婚假天數
“按照現行的《廣東省職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撫恤待遇規定》,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和全國其他地方相比,婚假相對較短,希望可以適當增加婚假天數,一來可以增加職工的福利待遇,二可以刺激消費,拉動內需。”譚春姝建議。
“現在結婚的年輕人很多都是獨生子女,結婚時沒有直屬的兄弟姐妹幫忙,如果是三天的婚假時間,籌備婚禮的時間比較匆忙且累。”譚春姝建議在參考其他省份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我省職工婚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