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湛江市司法局聯合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加強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創新具有湛江特色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監管模式,推動社區矯正工作高質量發展。
湛江市在冊社區矯正對象總量長期高位運行,個體構成情況復雜。《社區矯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社區矯正對象外出審批和監管相關規定不夠具體,給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監管工作帶來一些困難和問題,依法制定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監管指導意見,細化申請事由、明確申請材料、規定特殊情形處置措施,成為解決社區矯正工作難題,進一步提高教育矯正質量的現實需要。
《意見》包括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工作要求共3部分,涉及外出申請規定、外出審批程序、外出監管教育、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審批以及外出監管工作法律監督等內容。《意見》完善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協調配合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監管以及法律監督工作,既有效防范風險隱患,也依法保障社區矯正對象合法的生產就業權益和其他合法權益,有效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會,預防和減少犯罪。
湛江云媒客戶端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