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出臺實施《關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垃圾處置,提高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
我市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和“摸底數、補缺口、查漏洞、壓責任、嚴監管、強能力”的總體思路,切實推進中央、省環保督察提出的生活垃圾處理不規范、固廢處理項目進展緩慢等問題的整改落實,全面壓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加快推進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嚴格環境監管執法,不斷提高固體廢物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確保固體廢物得到安全妥善處理處置。
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監管
市環保局等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固體廢物產生、處理企業管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在我市得到了全面開展。從2017年1月開始,全市推進廣東省固廢信息平臺應用,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產生單位均按要求通過全省固廢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申報登記。與此同時,我市制訂了年度實施方案和階段性考核方案,以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作為抓手,積極推動產廢單位、經營單位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全市約197家涉危險廢物企業進行了規范化管理。2017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結果排名全省第二。在此基礎上,各縣(市、區)環保部門對固體(危險)廢物監管重點企業進行了全面排查,每月調度排查進展和整改情況,2018年5-7月共排查企業263家/次,排查發現15家危廢產生企業存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主要是機動車維修行業,責令整改5家,立案4家。
我市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入境轉移傾倒行為,印發了《關于加強查處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的通知》,針對固體廢物非法傾倒的各種情形提出工作指引,指導我市各地依法查處非法傾倒固體廢物案件。聯防聯控,是打擊固體廢物非法入境轉移傾倒行為的有效措施。我市先后在渝湛高速粵桂交接處(高橋收費站)、坡頭區325國道與廣湛高速交匯路段、廉江良垌鎮湛茂交界路段、廉江河唇鎮粵桂交界路段設卡查車,同時加大吳川淺水鎮茂湛交接路段流動查車力度。2018年6月—9月,共排查車輛28500臺、船舶250艘,查處違規運輸固體廢物車輛19輛、集裝箱2柜,查處非法運輸、傾倒垃圾約1850噸。
為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環境監管工作,就滲濾液問題,市政府約談了相關政府和生活垃圾處理廠,督促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吳川、徐聞、雷州政府加快開展整改工作,消除環境隱患。
加快固廢處理處置設施建設
位于東海島石化產業園內的環境服務中心項目,是由太古環保(湛江)有限公司擬投資10億元建設的工業危險廢物處理項目,占地面積約180畝。建設內容包括綜合利用、物化處理、回轉窯處置、穩定化/固化、廢物暫存、污水處理等。據項目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已全部完成,現已進入施工階段,計劃于2019年底與中科煉化項目同步建成運營。屆時,中科煉化產生的危險廢物將依托該項目來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置。此外,該項目全部投產后將能把東海島石化產業園內的石化產業廢物“吃干榨凈”,為湛江創造環保效益和社會效益,共同推動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市建設,成為湛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標桿項目。
東海島石化產業園環境服務中心項目是廣東省、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中的重點項目之一。隨著鋼鐵、石化等一批臨港工業落地、增效,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集中處理,顯得尤為緊迫。2017年,我市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產生量約762.5萬噸,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量約772萬噸(含處置2016年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量10萬噸),年度綜合利用率達到99.9%,主要種類為冶煉廢渣、粉煤灰、磷石膏、爐渣等,主要產生于鋼鐵、化肥、火電、造紙等產業;2017年,我市危險廢物(不包括醫療廢物)申報產生量約3.48萬噸,年度利用處置率約99.7%,主要種類包括焚燒處置殘渣、廢礦物油、廢催化劑、廢堿等,主要產生于垃圾焚燒、鋼鐵、石化產業。
此外,生活垃圾也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而增加。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約162.26萬噸,其中市區生活垃圾約53.5萬噸,各縣(市)生活垃圾約108.76萬噸,實際處理量為128萬噸,其中焚燒處理量73.6萬噸,衛生填埋量54.4萬噸,無害化處理率為79.1%。
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不可或缺。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在原有2家危險廢物經營企業的基礎上,依托社會資本于2018年建成鴻達2.5萬噸/年廢油綜合利用項目,并計劃2020年之前建成粵綠公司綜合利用多循環環保項目、太古公司東海島石化產業園環境服務中心2個危廢綜合處理處置項目。同時,強化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加快吳川、徐聞、雷州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建設,投運后我市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約2300噸/日。
接下來,我市將根據《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部署要求,加強固體廢物處置管理,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加快垃圾、危廢等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確保如期完成污染防治重點攻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