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本人為全日制大學生,畢業兩年。靈活就業只買養老保險,沒有買醫療保險,請問相關部門是否能領取三分之二靈活就業補貼?
赤坎區人民政府: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關于轉發〈關于做好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有序銜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相關文件精神,對于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申請需符合以下條件:(一)勞動者屬于就業困難人員或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二)已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靈活就業類型登記就業。(三)以個人身份按規定同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補貼標準:每月按本人實際繳費額的2/3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補貼對象原則上需靈活就業登記且繳納社保3個月以上,按季度(或半年)向參保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對上季度(或半年)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辦理就業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