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關于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有關情況,并就相關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悉,中共湛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日前印發了《關于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注: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信用體系、法規政策體系,落實各類主體責任,提高市場主體和公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構建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環境治理新格局。
其中,包括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即強化社會監督,發揮各類社會團體作用,引導其依法有序參與環境監督。提高公民環保素養,深入推進各類綠色創建行動等;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健全海灣環境治理體系,即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加大紅樹林藍碳碳匯項目開發力度,發揮藍碳生態系統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積極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實現藍碳生態系統的價值。實施建設“紅樹林之城”行動方案,將“湛江紅樹林”打造成為廣東生態建設的新名片;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健全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
《實施方案》結合湛江實際,突出湛江特色。據介紹,《實施方案》堅持針對環境治理領域,除不涉及湛江的外,其余的堅持不漏項、不縮水,對應細化實化貫徹落實措施,確保中央、省明確的任務在湛江不折不扣落實。《實施方案》由正文的十個部分共35項內容,以及附件的38項重點改革舉措構成,從全局、整體和系統的角度,提出了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將堅持黨的領導、守好底線、多方共治、市場導向、依法治理作為基本原則,將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作為環境治理體系建設主要目標,謀劃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監管體系、海灣環境治理體系、市場體系、信用體系、法律法規政策體系等八大體系的戰略舉措和實施路線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