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面部填充、提眉……愛美的女士黃某在2019年進行了多起美容整形手術,出現結膜炎、變應性鼻炎、鼻中隔偏曲等不良反應。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黃某勝訴,整形美容公司向黃某賠償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2019年3月28日,黃某在某整形美容公司進行了“假體+肋軟骨隆鼻+自體脂肪填充面部+提眉美容整形手術”。術后,黃某發現其鼻梁向左偏斜,該整形美容公司遂為其進行手術治療,但未能解決鼻梁問題。2019年12月,黃某因鼻腔部疼痛及眼部發癢前往醫院檢查,鼻骨被診斷為結膜炎、變應性鼻炎、鼻中隔偏曲等。黃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賠償其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經鑒定,該整形美容公司在對黃某進行醫療美容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建議其過錯參與度為100%。
法院認為,該整形美容公司與黃某之間存在醫療美容合同關系,在對黃某進行醫療美容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黃某人身損害,醫療美容服務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應承擔違約責任,向黃某賠償整形手術醫療費。故判決該整形美容公司向黃某賠償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