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強制拆除現場。 通訊員 林達琳 攝
違法建筑既不安全,也無規劃,嚴重阻礙城市建設發展,更踐踏了法律的尊嚴。12月22日,廉江市有關部門對城南街道春花墩村一棟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的違法建筑物超規劃層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據了解,去年12月22日,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陳某某在城南街道春花墩村春東路南五街1號和3號未取得《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陳某某在未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9年4月開始在以上地塊擅自建成一棟基底面積178.85平方米、建筑總面積2026.67平方米的房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廉江市自然資源局規劃意見,該地塊準建5層以下(含5層),第6層及以上樓房屬于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
今年6月28日,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陳某某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日內自行拆除違建部分,但陳某某在規定時限內未履行自行拆除義務。7月12日,該局向陳某某下達了《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要求其在收到催告書之日起3日內履行自行拆除義務,但陳某某一直未履行。
8月12日,廉江市人民政府責成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陳某某違法建筑物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部分(第6層及以上樓房)實施強制拆除。9月24日,該局向陳某某下達《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
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廉江對違法建筑“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城市總體規劃的嚴肅性。下一步,將抓好違建整治工作,“拆控”并舉,持續加大巡查力度,堅持常態化巡查管控,保持高壓態勢,從源頭上遏制新的違法建筑產生,堅決遏制違建增長態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