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要求廣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認真組織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中有很多內容,和湛江息息相關,充分體現了省對湛江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
《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發布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我省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的關鍵支撐,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重要結合點,有利于優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和區域協調發展,有利于帶動鄉村振興、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更好地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實現共同富裕,為我省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 創造新的輝煌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該規劃主要明確到2035年及 “十四五” 時期我省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 重點任務和改革政策舉措,是指導我省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
《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發展目標為:到2035年,廣東將基本實現新型城鎮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82%,城鎮常住人口11000萬人,城鎮化發展方式全面轉型、 發展質量全面提升,城鎮化空間布局和形態全面優化,城市功能品質全面完善,新型城鄉關系全面建立,人的全面發展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得到充分彰顯。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多層次城鎮化發展格局更加成熟定型,現代化城市體系基本建成,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城鄉全面融合發展基本實現。
錨定2035年基本實現新型城鎮化目標,著眼廣東新發展階段總定位總目標,圍繞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綜合研判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我省 “十四五” 時期新型城鎮化發展努力實現如下目標:全省持續保持和增加人口紅利,人口與產業、公共服務、社會就業實現良性互動,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城市群、 都市圈和中心城市人口及經濟承載能力進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 更美好、 更安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實現新躍升,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7%,城鎮常住人口10150萬人,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2.3左右。
“湛江元素”引人關注
值得關注的是,《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中有很多內容,和湛江息息相關:
比如,在該《規劃》的“第一章 發展基礎”的“第一節 發展成就”里指出:城鎮化發展格局不斷優化。廣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規劃同步推進,都市圈同城化建設步伐加快。廣州、深圳推進 “ 雙城” 聯動,廣佛全域同城化深入實施,廣州—湛江、深圳—汕頭 “核+副中心” 深度協作機制初步建立,珠三角6市對口幫扶粵東粵西粵北8市深入推進。城市發展能級不斷提升,佛山進入經濟總量萬億元城市行列,東莞經濟總量接近萬億元,珠海、汕頭、湛江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85%以上的地級市中心城區人口規模突破百萬。
在該《規劃》的“第四章 優化城鎮化發展格局 構建高質量發展動力系統”的“第二節 構建現代化都市圈體系”里提出:培育壯大廣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現代化都市圈,推進都市圈產業專業化分工協作、基礎設施一體化、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生態環境共保共治,為促進全省經濟轉型升級和區域協調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其中,在培育湛茂都市圈方面,要“強化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功能定位,以湛江為中心,以湛茂空港經濟區建設為重點推動湛茂一體化發展,全方位參與北部灣城市群建設,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打造服務重大戰略高質量發展區。統籌湛江、茂名石化和鋼鐵制造業產業,拓展石化精深加工和鋼鐵制造全產業鏈,共建世界級綠色石化產業集群和現代化綠色鋼鐵生產基地。立足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大力發展特色海洋經濟。提升湛江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快高速鐵路和客運樞紐建設,加快推進湛江機場高速一期、沈海高速茂名至湛江段改擴建等高速公路建設,建設暢通一體的高快速路網。加快推進湛江機場遷建工程,積極拓展航空服務和航空業務。統籌湛茂港航設施規劃建設,擴大港口開放,加強分工協作,打造大西南地區出海主通道。推進環北部灣廣東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形成區域江庫連通、相互補給、聯合調度的多層次供水網絡。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打造華南地區技工人才培訓基地。整合湛茂都市圈優質醫療資源,建設北部灣醫療中心,協同保護雷州半島及大海陵灣區、水東灣區海洋生態環境,推動陸海環境聯防聯治。
在該《規劃》的“第四章 優化城鎮化發展格局 構建高質量發展動力系統”的“第三節 推動中心城市打造全省發展核心引擎”里提出:充分發揮廣州、 深圳國家級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領帶動作用,積極培育珠海、汕頭、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佛山、東莞省級經濟中心城市,集聚整合高端資源要素,全面提升國際化、現代化水平,引領全省高質量發展。
在培育珠海、汕頭、湛江三個省域副中心城市方面,其中包括:加快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支持湛江深度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北部灣城市群和國家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在深化陸海雙向開放中推進高質量發展,以湛江灣為核心強化城市輻射能力;發展壯大綠色鋼鐵、綠色石化、綠色造紙、綠色能源等戰略性支柱產業,增強對粵西地區的輻射帶動能力。
在該《規劃》里的“廣東省宜居城市建設行動”中提出:“十四五” 期間,要加強廣州、深圳、珠海、汕頭、韶關和湛江等重要口岸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陸路門戶的區域高水平疾控中心建設。在“廣東省綠色城市建設行動”中提出:綠色能源計劃方面,推進廣州、深圳、佛山、云浮、惠州、茂名、東莞、中山、湛江、陽江等城市氫能發展利用,增加綠色能源供應品種。
在建立健全城市應急管理體系方面提出:依托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汕頭、湛江等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建設醫療等應急物資儲備庫。完善城市應急救援體系,加快推進省應急指揮中心和珠三角 ( 肇慶) 、粵東 ( 潮州) 、粵西 ( 湛江) 、粵北 (韶關)4個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建立跨區域、跨流域災害事故應急協同聯動機制。
(來源:湛江云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