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江法院執結六起返還原物糾紛案,清除55.2333畝山嶺上的樹木,順利將涉案山嶺交還申請執行人,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廉江市某水果場(以下簡稱水果場)擁有位于廉江市某鎮山嶺的土地使用權,被執行人鐘某某等六名被執行人于2004年開始強行在涉案山嶺種植紅橙果樹等林木,嚴重侵犯水果場的合法權益。水果場多次要求被執行人停止侵權,退還侵占土地,但被執行人一直拒絕退還。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廉江法院依法向六起執行案的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限令其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后法院再次向被執行人送達《責令履行指定行為通知書》,并多次上門做釋法說理工作,責令其清除涉案山嶺上的林木。其中有幾塊山嶺種植紅橙樹,正是紅橙收成的季節,法院決定采用善意執行措施,說服申請人留出時間給被執行人摘完水果后,自行清除果樹。被執行人被法院和申請人的貼心舉動所感動,主動簽署執行和解,并承諾水果收成后,自動清除果樹,歸還山嶺。尚有三起返還原物糾紛案的被執行人種植普通林木,對法院執行通知書一直不予理睬,拒不執行。
為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廉江法院決定對該三案進行強制執行,制定了詳細的執行方案,并商請涉案山嶺所在地鎮黨委、鎮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的有關人員協助,邀請廉江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當日,執行干警雷霆出擊,到達現場后立即拉起警戒線,維持秩序,并安撫當事人的情緒,做好普法解釋工作,讓被執行人從心底理解此次執行工作,從源頭上化解矛盾,同時有序指揮挖掘機將林木清離現場,并且全程錄音錄像,做好執行記錄。經過大半天的緊張奮戰,最終成功清除該山嶺上的林木,將涉案山嶺成功交還給申請執行人,切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