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只要一提及“遵守交規”的話題,一些人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機動車、摩托車等車輛的司機。確實,作為一名司機,在駕車過程中,理應自覺遵守各種交通規則,比如不逆行、不超速、不超載、不酒駕、不闖紅燈,要自覺做到禮讓行人、各行其道等等。可以說,近年來,我們的廣大司機朋友在遵守交通規則方面,已大有好轉,文明交通的理念和意識正慢慢地根植于心。
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的一些行人卻成了違反交通規則的一個“大群體”。不是嗎?一些行人在大街上行走,遇上橫穿街道時,不是走人行橫道,而是想到哪里橫穿就在哪里橫穿;有的行人甚至遇上紅燈時,見沒有什么車輛通行時,就大膽地“闖紅燈”。殊不知,一些行人如此漠視交通規則,到頭來被撞傷、撞死的十有八九就是自己。可見,行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結果也是十分危險的。
其實,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可見,行人過馬路也應“遵守交規”。
因此,筆者以為,作為一名行人,也應做一名“文明交通人”,也應自覺“遵守交規”。只要我們每一位行人在出行的過程中,養成文明的出行習慣,自覺做到遵守交通規則,自覺做到不在大街上肆意橫穿街道、不亂闖紅燈等,那么,我們的道路交通就會更加暢通有序,我們廣大市民的出行之路就一定能暢通、平安。